各区、县(市)墙办: 为了加强对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,确保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和应用质量,现根据《关于修订并印发〈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浙新墙办[2009]9号)的精神,认真开展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年度抽查工作,要求如下: 一、各区、县(市)墙办近期要组织一次对本地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的抽查,抽检面不小于30%。抽查的主要内容是: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、企业是否继续符合认定条件、认定产品的质量抽检、有关认定产品的其他情况。请在11月底前将抽查结果写成书面总结材料并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1),报我办。 二、我办将参加各区、县(市)的抽查工作,为此,请各区、县(市)墙办将抽查安排告知我办。
附件1: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质量抽检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:许艇 电话:87218441
杭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 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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